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6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zfb/1600225740420
- 《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材料2020-09-16
巨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
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9〕6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贯彻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发〔2020〕4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突出预防为主,针对主要健康影响因素、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从政府、社会、个人层面协同推进实施一批重大行动,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巨鹿提供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康知识宣传得到普及,早期干预基本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重大疾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明显提高,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显著提高,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三、主要任务
重点从预防为主、关注重点人群和推进防治结合三方面开展15项行动,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1)实施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健康科普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相关医务人员职称评定,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完善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培训内容,使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全领域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的审核机制。鼓励学会、协会等组织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公众的健康科普活动和面向机构的培训工作。推进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党政机关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在县级广播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2)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建立完善全县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信息发布制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体传播知识技能。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建立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库,加强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课外宣传、教育和实践等活动,向在校学生传播健康知识和理念,培养健康技能。乡村(社区)和单位将健康知识普及作为重要工作,针对居民和职工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流动人口、高危人群、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推广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继续向县域常住居民家庭发放健康知识读本和健康促进用品。以“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等活动为契机,深化健康理念传播,开展“健康中国行”、合理膳食和合理用药等宣传活动。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及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3)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居民健康自我管理。推进健康乡镇、乡村(社区)建设,建立乡村(社区)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制度,不断扩大居民健康自我管理活动的受益人群和覆盖范围,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小组建设,引导家庭医生、社会体育指导员主动参与小组活动。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引导家庭成员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科协、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实施国民营养计划,鼓励全县居民减盐、减油、减糖,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发病风险。开展食物营养功能评价,对一般和超重、消瘦等人群发布个性化膳食指南。加强餐饮行业以及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场所的营养健康指导。倡导群众购买低钠盐,并在专家指导下推广使用,注重低钠盐慎用人群的提示预警。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妇女儿童营养干预计划,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新生儿贫血及儿童营养缺乏。将重点人群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加强营养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引导群众增强体质、预防疾病。实施巨鹿县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城镇城区绿地、健身公园、健身步道、乡村健身广场等群众健身设施建设,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和利用,提高其利用率,打造“15分钟健身圈”。加强“体绿结合”,在公园、绿地、林带等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管理运营体育场地设施。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健身技能和健身知识培训,推广优秀健身方法。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法,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积极发展“体育+”,推动体育与健康、养老等融合,整合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资源,发挥乡村(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合力,满足居民个性化、专业化、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节庆和运动会、生态马拉松赛、公路自行车赛等体育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加强对青少年、老年人等健身科学指导,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2020年打造1个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的标准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培养一批体医融合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引导群众参与冰雪运动,2020年建设1个滑冰馆。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比例分别不少于92%和93%。(县体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4.实施控烟行动,减少烟草对健康危害影响。广泛宣传吸烟和二手烟的严重危害,以“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等活动为契机,在城区、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开展烟草危害科普宣传,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计划,倡导无烟文化,提高公众无烟意识。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加入控烟宣传教育队伍,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所有卷烟零售户“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并在烟柜张贴警示标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和媒体监督,逐步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创建工作,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强化戒烟服务,在二级以上医院开设戒烟门诊。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分别不少于30%和80%。(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烟草专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降低不良心理问题对健康的伤害。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援助工作,引导公众提高心理健康意识。完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立完善社区、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建立完善心理健康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针对失眠、抑郁和焦虑等常见心理障碍,对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普及实用有效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急救技能,促进居民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早期识别、干预和康复。探索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乡村(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提高全县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县卫生健康局、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解决危害健康环境问题。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行环境治理目标考核。开展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村庄清洁、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卫生城镇创建,争创京津冀健康城市、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畅通县城道路盲道、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减少交通伤害。加强消费品生产流通监管,防控质量安全事故。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状况明显改善、持续改善。(县卫生健康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关注重点人群,维护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以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影像筛查、孕妇无创产前基因筛查或唐氏综合征筛查、耳聋基因筛查为重点,推进出生缺陷早筛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做好生殖健康管理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与救治,推广儿童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适宜技术。倡导母乳喂养,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做好避孕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9‰及以下和4.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增强青少年体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按规定设置学校医务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职称待遇上升空间。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启动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干预信息服务平台和视力健康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健康知识和技能带入家庭、融入社会。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不低于50%和60%,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依法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加强职业健康管理,落实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政策,稳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参保人数。开展全县职业病危害普查,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持续下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提高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推进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防治结合,有效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减少延缓心脑血管疾病发生发展。加强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协作,完善防、治、康、管服务体系,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加强高危人群和患者健康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救治水平和院前急救等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救治、管理能力。(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积极开展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工作,提高肿瘤登记数据质量,为癌症防治提供决策支持。建立高发癌症高危人群机会性筛查机制,推广癌症早诊早治技术,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规范常见多发肿瘤的诊疗、用药和检查。加强诊治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癌症防治同质化水平。鼓励建立专科联盟、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癌症专科联合体,提升我县癌症诊疗能力。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临床急需药物审评审批,完善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重视对癌症晚期患者的管理,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县卫生健康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提升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肺功能检查仪等相关诊疗设备,提高肺功能检查能力。加强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宣传,提高居民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认识,促进良好健康行为习惯养成,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推荐高危人群主动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开展雾霾健康影响研究和慢阻肺防治攻关。(县卫生健康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预防、延缓糖尿病发生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糖尿病知识群众知晓率,提示居民关注个人血糖水平。管控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完善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伴肾脏损害、糖尿病足等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防治作用,实施糖尿病预防干预、早期诊断、分级诊疗、分类管控。倡导40岁以上人群每年至少检测1次空腹血糖,对糖尿病前期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及生活方式干预,降低发病风险。开展合理饮食与科学运动健康指导,通过有效干预,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与血糖监测。探索各级医疗机构建立首诊测血糖制度。提高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诊疗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化并和上级医疗机构同质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流行、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引导居民增强流感、手足口病、肠道传染病、各类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健康习惯。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为儿童提供规范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性和致病因素管控,实施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克山病、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并持续保持。(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我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本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各牵头单位同时成立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每个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牵头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并做好专项行动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要科学设定目标,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县乡联动、部门互动的工作格局,分步骤、分阶段扎实推进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建设。
(二)健全行动支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加快先进技术手段、健康类产品应用。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和卫生健康大数据应用。建立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制度,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三)整合服务体系。搭建健康巨鹿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健康管理三项服务,实现服务内容全方位、服务生命全周期、服务人群全覆盖。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引导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强县建设,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将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技术融入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全过程,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加强基层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护能力。
(四)广泛动员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健康政策和相关指标解读,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动员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引导群众掌握更多健康知识,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开展健康机关、学校、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广泛参与。鼓励引导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县健康中国巨鹿行动建设,鼓励金融、保险等行业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优势,凝聚行动合力。
附件:1.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主要任务分工
3.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考核办法
4.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1
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提高全县居民健康水平,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更须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尚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雪豪 县财政局局长
李建方 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王树领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孟景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党伟涛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海云 县委网信办主任
郭立群 县委编办主任
卢慧霞 县法院副院长
安国英 县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徐建仕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朱 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会忠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武国锋 县教育局局长
李向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左红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高满贞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路会平 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局长
孟 国 县水务局局长
赵保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慧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张蔚霞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高登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振博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史风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立行 县民政局局长
刘树彩 县司法局局长
靳延军 县税务局局长
高少儒 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
杨胜军 县统计局局长
张晓锋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张 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正科)
郝恩普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潘冬冬 县公安局副局长
樊占勇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占雨 团县委书记
王新光 县妇联主席
刘建勋 县科协主席
王景辉 县残联理事长
张立民 县计生协常务副会长
李所宁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于立强 县武装部保障科科长
李志广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赵跃军 巨鹿镇党委书记
薄弋峰 西郭城镇镇长
李 兵 小吕寨镇党委书记
王春辉 王虎寨镇镇长
周安峰 观寨乡乡长
李 扬 官亭镇镇长
樊 抗 堤村乡乡长
王庚芳 张王疃乡乡长
郭立崇 苏家营镇镇长
杨 猛 阎疃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徐建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附件2
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主要任务分工
序号 | 主要任务 (专项行动工作组) | 职责分工 |
1 |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科协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实施合理膳食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 县体育局牵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实施控烟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烟草专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 县教育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 实施心脑血管疾病 防治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
12 | 实施癌症防治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防治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4 |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
15 | 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 防控行动 |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3
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考核办法
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在我县开展和健康巨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9〕6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贯彻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实施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考核工作由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有关责任部门协同配合,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按要求制定本单位监测评估办法,开展监测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县级各专项行动工作组。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
三、考核内容
考核评估主要围绕实施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鹿行动设置的目标内容进行。重点围绕实施15项专项行动确定的指标进行考核评估,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控烟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癌症防治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四、考核原则及办法
紧紧围绕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行日常监测评估与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
(一)监测评估。通过开展监测评估,动态掌握实施进展和落实效果,适时调整指标和行动内容,为做好考核工作、推进行动深入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监测评估办法,对本地实施情况开展监测评估。①监测评估主体。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②监测评估办法。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采取问卷调查、设置监测点、依托现有监测体系以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收集、提取相关数据。对现有监测体系难以获取数据的指标,定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③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评估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情况专题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形成年度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同意后通报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并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对工作措施、目标任务等进行调整优化。
(二)年终考核。围绕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4),强化对约束性指标的年度考核。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考核,以监测指标为主,兼顾重点任务实施情况。根据各专项行动工作组监测评估情况,通过抽样调查、报表资料、措施落实、互联网大数据库获取等途径进行考核评估。坚持科学考核评估,力戒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努力提高考核公信力。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单位实绩考核范畴,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
六、考核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按照省市贯彻健康中国行动部署,领导小组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统筹安排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结合巨鹿实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行动指标体系,定期组织监测和考核;明确县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协调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抓好落实;根据全县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健康政策解读,发布行动实施进展情况。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制定实施各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和监测评估办法。领导小组聘请国家、省、市有关领域知名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章程,明确专家工作职责,为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三)健全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积极研究我县实施健康建设重大问题,自觉将健康融入本部门政策、本领域工作,制定落实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实施计划,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业务协作,密切配合推动各项行动举措落地,要成立相应组织和工作专班,建立推进机制,根据行动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4
巨鹿县贯彻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目标值 | ||||
《“健康 中国2030”规划纲要》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06 (2018年) | 77.7 | ||||
2 | 婴儿死亡率(‰) | 2.33 (2018年) | ≤4.9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36 (2018年) | ≤6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9.61 (2018年) | ≤11.5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0 (2018年) | ≥92 |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9.5 (2019年) | ≥22 |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4.6 (2018年) | ≥38 |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18.5 |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7 (2017年) | 2.75 |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2.88 (2018年) | 27.5 | |||||
《健康中国行动》和相关规划文件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
13 | 产前筛查率(%) | 70.66 (2018年) | ≥83 |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56 (2018年) | ≥98 | |||||
《健康中国行动》和相关规划文件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70 (2018年) | ≥80 |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50 (2018年) | ≥50 |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2018年) | 100 |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 (2018年) | ≥1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 60 (2018年) | ≥70 |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75 (2018年) | 80 |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17.7 (2018年) | 下降 |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50 |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50 (2015年) | ≥60 |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50 (2015年) | ≥60 |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95 (2019年) | 100 | |||||
26 | 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74 (2019年) | 75 | |||||
27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2019年)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