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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9-02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9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信息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40177389/2019-07819

一、机关职能

1.协助政府领导组织拟定或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领导讲话等文稿。

2.研究政府各部门请示政府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

3.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报政府领导决定。

4.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主要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5.负责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6.对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调研和及时报告;对政府系统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

7.负责政务信息的调研、采集、整理、传递等工作,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负责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工作。

9.完成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至八股。为县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的宣传策划;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重大舆情处置事项,协同县有关部门办理处置全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负责媒体采访县政府领导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有关新闻稿件的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县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股。负责统筹协调办公室各内设股室之间的工作联系;负责与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印制发放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承接各类文电的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机要通信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县政府年度会议计划;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妇联以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协调联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政府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报送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各类来文来电、传真电报、来信来函的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室(对外称巨鹿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县政府督查室。县长热线办公室、提案股)。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巨鹿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办县委交办的涉及县政府系统落实事项的督办反馈;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反馈;组织开展县政府重大专项督查;负责人民群众电话反映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应由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其他重要问题的受理、登记、呈报、办理、督促反馈及归档管理工作;负责网民留言平台的回复办理工作;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考核和业务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政府研究室(调研信息股、办公自动化技术股)。负责对全县经济总体形势进行跟踪分析;负责县内外重要经济和社会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报送,为县政府决策咨询提供信息服务;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政策研究机构联络、协调方面的具体工作;编辑和印发有关内部刊物;开展全县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有关文件、县政府领导讲话等文稿;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记录和纪要整理;负责办公室整体工作的综合材料、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调查研究和政务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有关信息;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电子政务内网政府节点的建设管理;负责县政府网站的监管、督导、评估;协调管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应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接待和人事股。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的日常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县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对县政府各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办公室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和职工生活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室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干部监督、干部档案、劳动工资、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与县总工会的工作联系。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和对外金融交流合作,统筹推动全县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有序对接全县产业发展项目和实体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组织全县直接融资工作;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民生工作,以及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县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分析,汇总金融统计报表;负责联系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租赁、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配合中央驻县金融监管部门贯彻执行金融政策、加强监管和防范处置风险;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县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和运行分析研究,贯彻执行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按照权限,协助上级做好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计划,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调查处置损害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办理地方金融消费者投诉;按照权限,做好全县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牵头协调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按照权限,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基金、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的市场准入、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依法行政和普法等任务的组织落实;统筹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法治建设;承担地方金融监管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等工作;牵头全县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协调指导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案件,处理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信访、舆情等工作。

(八)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综合性政策文件;负责行政执法综合管理;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负责编报本级人民防空预算、决算;负责本级财务、国有资产及采购工作;战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县人民防空指挥所的生活、物资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编报人民防空经费、物资计划,统一掌握战损情况,协调做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负责组织协调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安置、烈士善后工作;负责编制本级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参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组织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兼顾人民防空要求;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建设要求;负责本县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负责防护建设执法监督检查;战时负责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等防护设施平战转换,对遭空袭破坏的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等防护设施进行抢险抢修,负责本县组织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空袭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县人民防空计划方案,编制本县人民防空计划方案,负责制定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和考核,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整组、训练和遂行应急支援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实施技术和质量管理,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负责本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和利用警报发放空情、灾情警报;负责指挥动员、战备信息执法监督检查;战时负责人民防空行动组织指挥保障任务,组织本级人民防空指挥所开设,协调保障指挥部人员进驻,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集结,做好遂行任务准备;组织开展防空袭斗争宣传动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行动信息保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支部。负责协调县政府机关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系方式

1.负责人:张冯辉

2.地址:巨鹿县新华北街109号

3.电话:0319-4326300 

4.邮编:055250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30-17:30(14:30-17:30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