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巨自然告字[2020]30号
发布时间: 2020-09-0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7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jlxly/1600141669595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0]53 | 宗地总面积: | 11658.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风清路以北、西园街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1658.32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9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2920BA0087 | |
起始价: | 179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备注: | 该宗地严格按照“巨自然技字[2020]47号”规划文件要求实施配建。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9月09日 至 2020年09月28日 到 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通过拍卖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0年09月09日 至 2020年09月28日 到 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通过拍卖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8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09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09月29日11时00分 在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3号开标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2、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3、拍卖人于2020年9月14日9时组织申请人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申请人也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4、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6、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邢台国成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巨鹿县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97981555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