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巨鹿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09号提案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2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9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jlxzfcjj/1600762418027
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巨鹿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109号提案答复
尊敬的杜自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老化太阳能拆除的建议”已收悉, 我局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局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研究,一致认为您提的建议很好、很及时,现对您提出的建议逐条答复如下:
建议1、房管局督促县域内各小区物业,对同意拆除的太阳能进行统一拆除管理。
我局起草了《巨鹿县城区既有建筑外墙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巨鹿县人民政府2020年1月9日印发。
根据该方案,我局对各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下发了太阳能治理专项通知,要求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对楼顶太阳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将时间较长,锈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拆除,保障业主人身安全、财产不受到损失,极大提高物业公司积极作为意识。
建议2、对既有遗弃的太阳能,也不愿意物业拆除的业主,物业可以和业主签订一份协议,证明业主不同意让物业统一拆除,而是自行拆除,且拆除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与物业无关,如不拆除,若太阳能坠落砸伤路人,一切责任由太阳能主人负责,与物业没有任何关系,也与本栋楼的其他业主无关。
该问题我局已经安排物业公司正在按照您的建议推进此项工作,该项工作既保护了业主安全,也保护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权益受到保障。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给广大业主创造宜居环境。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