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巨鹿人民政府网站

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巨鹿县政协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9-22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75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jlxzfcjj/1600762578891

 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巨鹿县政协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吉增良、王会峰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居民素质、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案已收悉,我局收到您的建议后,立即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你们建议: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文明新风,引导居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提高卫生认识,建立文明居民规范,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乱扔乱丢、随地吐痰、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车辆乱停放等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1、根据《邢台市物业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巨鹿县全民洗城活动》、《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三创四建”活动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标准加强物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 我县正在开展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我县的城市面貌明显改观,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居民感知和接受到文明城市创建所带来的美好愿景,看在眼里,乐在心里。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创建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居民参与意识不够强,创建热情不够高;社会公德意识淡薄,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停车辆、践踏绿地、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乱贴乱画的城市“牛皮癣”现象仍存在较多。

创建文明城市,实质就是提高市民的素质。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在文明城市建设中起着根本性的作用。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归根结底反映在人的行为上,决定于人的素质,没有市民素质的提高,即使一时达到了标准,也难以有生命力。

利用开展创建省文明城市契机,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文化广场、小区宣传栏等载体、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法制、公共环境卫生、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出行、社会公德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管好嘴、管好手、管好腿”做起的理念;倡导“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引导小区居民践行城市文明理念,不断提高市民素质。

2、我县30多个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且都很好的发挥了作用。下一步,我局将指导每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议本小区内大小事宜。由业主共同参与制定小区《居民公约》约束广大业主言行, 让大家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约束居民的生活习惯、行为规范。

  3、营造争做文明市民的氛围。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围绕提高市民素质开展主题宣传,使其成为弘扬主旋律的平台;同时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适时制作编发思想教育、道德规范等各类主题网页,在宣传内容上,一方面要“扶正”,弘扬正气,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我们身边的好人好事,宣传外地文明城市建设的先进经验,树先进典型,引导人们找准差距,奋起直追,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另一方面要“驱邪”,就是要对歪风邪气大力批评、无情揭露,引导我们整个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

  感谢您们对县城人居环境关心,我们热情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县和谐建设,为我县的城市繁荣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