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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巨鹿】【风险提示】考试中心信用风险提示信息

发布时间: 2020-10-12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19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jlxxzfwzx/1602492684472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为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现将有关信用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对考试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下: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