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巨鹿】【风险提示】拒绝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0-10-22 发布机构: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11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xzfwzx/1603589547000
自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以来,邢台市域内项目基本都与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确保缴存职工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但还存在个别已经在公积金中心备案签约的楼盘,开发商却私下拒绝公积金贷款,这样的失信行为屡屡发生,令不少购房者感到既气愤又无奈。前几天,就接到了购房职工的投诉热线,在中心的协调处理下,问题得以解决。
根据2018年中心联合其他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开发企业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督促其改正。开发企业拒不改正的,暂停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以及网签备案。
提示:对拒绝公积金贷款的项目,可以拨打12329服务热线,中心将派工作人员前往项目部了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