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消费者协会“双11”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0-11-10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索引号:jlxzjj/1605056537317
2020年的“双11”又来了,各大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相继推出,销售额呈爆发式增长,虚假宣传、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问题会集中出现。在此,为规避这些风险,结合历年”双十一“消费特点,巨鹿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前了解网站及网店信息
在网购时要尽量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并要查看网站及网店的营业执照、售后服务、退换货服务细则等,在购买前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注意优惠的期限及范围。
二、警惕直播带货
目前,直播带货还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之处,暗藏一些消费陷阱,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主播将消费者引至第三方,该平台信用资质不佳或是引诱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部分商品售后无保障,消费者难享“三包”权利等。
三、谨慎微信购物
微信、朋友圈、群购物等“微商”这种新型交易方式给消费者带来极大便利,但值得注意的是微商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一定要细甄别“微商”的营业资格信息、个人信息、产品信息,在朋友圈购物属于私下交易,消费者难以维权,存在隐患。
四、坚定理性消费心态,切记量需而入。面对各种促销、优惠广告,消费者首先要保持理智,树立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意识,根据自己或者家庭的实际需求选购商品,不被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冲昏头脑。建议消费者量需而入,千万不要为自己并不需要的物品再浪费精力和金钱了。
五、认真行使“先验后签”权利,确认无误再签收。收到商品时,消费者应当行使“先验后签”权利,仔细验货。尤其是一些贵重物品和易碎品,一定要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符合双方的约定后再签收。遇到快递商品损毁或者与约定严重不符的,消费者有权拒签。
六、注意留存购物证据,依法维护权益有保障。消费者要注意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以及相应的商家承诺,通过网络购物的,还应将订单信息、购物聊天记录等留存,作为维权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卖家所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或卖家所在地的12315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