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巨鹿】【风险提示】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
发布时间:2020-11-04 发布机构: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55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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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管理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以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