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6 发布机构: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12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07245180119
按照县双随机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依据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初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执法等监管执法方式,实现随机抽查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2020年下半年随机抽查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0年11月23日下午
二、抽查人员
城管局环卫科、法规科。
三、抽查对象
在城管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抽取被查单位比例10%。
四、抽查内容
针对垃圾处理企业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是否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设施、设备、人员、注册资本、安全制度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处理标准规范,开展运行管理工作。
(一)检查方式
对每个企业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在政府网上公开,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城市管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创新,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科室要充分认清“双随机”联合抽查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以实际行动践行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推行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
(二)搞好协调配合。环卫科要做好牵头工作,法规科密切配合,双方要切实承担责任,积极协调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主动与相关科室联系沟通。各相关科室之间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联合抽查依法、有序、高效开展,共同完成好联合抽查任务。
(三)组织业务培训。每次实施“双随机”抽查前,组织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抽查方式、抽查流程、抽查内容,确保“双随机”抽查取得实际效果。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