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4 发布机构: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1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jlxzfcjj/1608440531095
县城区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根据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1月12日对县城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范围为在工商登记部门注册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是检查:
1.消防设施、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和日常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有无记录。各种消防标识和标线是否明显、有无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有无消防预案和演练。
2.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
3.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程序,各项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挪用情况。
5.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规定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6.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就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7.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情况。
8.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的情况。
9.是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物业管理用房。
10.其他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行为的。
共抽查物业企业3家,从抽查情况看,物业企业应对突发应急事件制定预案并能组织定期演练;物业管理制度较完善,信息按要求进行了公示。
二、存在问题
巨鹿县宏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组织框架人员信息不完善、无消防预案。
三、下步措施
(一)抓好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清单,逐项进行整改,督促物业公司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抓好落实,并要求将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提出警告,并纳入信用信息失信名单。
(二)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巡查次数。采取有力措施对物业服务企业出现的问题要做到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服务,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应对突发事件演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配套制度,为业主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