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镇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20 发布机构:巨鹿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2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znongyeban/1608457818658
巨鹿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以户籍为准)为单位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职工医保、正在服役人员无须参加)。
缴费标准: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283元(城乡居民医保280元、长期护理保险3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以扶贫办和民政局提供的最新在册名单为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无须缴纳,由财政全额资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个人参保费用的集中征缴期。我镇参保居民踊跃缴费办理。截至目前,我镇已办理49734人次参保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