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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关于理性购买商品房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2-21  发布机构: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98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jlxzfcjj/1608517231170

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理性购买商品房的


为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保障购房者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重提醒广大购房群众:

一、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均存在巨大风险,为保障您的财产安全,请您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

二、要理性看待全县房地产市场,全县房源供给充足有保障,切勿盲目跟风被忽悠。

三、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时,要仔细查看欲购商品房的楼号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

四、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以认购、预订、排号、VIP、网上认购、房屋中介认购等形式要求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均属违法预售行为望各购房户认清事实,不要盲目购买。

五、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时一定要与开发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防伪功能、备案标识和唯一可查证的合同编号),并及时查证。只有与开发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充分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六、为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预售行为,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您发现有非法预售行为的,请您及时拨打我们的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4326230    购房合同查证电话:432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