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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 2020-12-28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5     字体:[  ]

体裁分类: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609209642105

巨鹿县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扶贫办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 

 



2

其他政策文件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扶贫办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       

 



3

贫困人口退出

巨鹿县2020年度贫困退出公开内容

一、退出计划

根据省市关于贫困退出工作安排,全县69个村115户剩余贫困户,逐户逐人建立脱贫退出台账,明确产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扶贫脱贫路径措施,落实领导干部包联、帮扶责任人帮扶、因户因人施策三个全覆盖,持续强化帮扶力度,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实现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产业就业全覆盖,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全面落实低保、五保、残疾、慢病、长期护理险等兜底保障,确保剩余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4000元的脱贫标准,确保11月底前全部实现高质量脱贫。

二、退出安排

以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冀扶贫脱贫办〔2020〕7号文件明确2020年脱贫收入标准为4000元,计算周期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衡量标准,以下6项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

1、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确保吃穿不愁;

2、有明确的脱贫路径和具体的帮扶措施;

3、实现安全饮水;

4、实现住房安全;

5、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

6、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退出程序

严格按照村评议、乡审核、县审定的步骤实施,11月底前完成。

1、宣传培训。印发《巨鹿县2020年贫困退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培训会。

2、村评议。①有贫困退出任务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评议提出全村贫困户拟退出初选名单;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无驻村工作队的由乡镇包村干部)按初选名单逐户调查核实,填写贫困户收入测算表和贫困户退出入户核实表;③经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签字认可,退出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

3、乡审核。①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组成验收组,按各村上报的贫困户拟退出初选名单逐户进行审核验收,填写贫困户退出验收表。验收结果由贫困户户主、帮扶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队长(无驻村工作队的由乡镇包村干部)五方签字确认;②贫困户拟退出初选名单审核验收通过的,由乡(镇)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或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汇总提出贫困户拟退出审核名单,在各行政村公示5天。③经公示无异议的,以乡镇为单位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4、县审定。①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采取逐户核查的方式,对拟退出名单进行综合审定。 

②经县级审定通过后,由县人民政府在相关行政村公告退出名单。③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建档立卡系统中标注脱贫。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扶贫办

■政府网站

■公示栏(电子屏)



4

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冀财农【2019】137号3724万元(中央);

冀财农【2019】149号3620万(省级);

冀财农【2020】18号446万元(省级);

冀财农【2020】47号15.31万元(省级);

冀财农【2020】47号560万元(中央);

巨财农【2020】2号1250万元(县级);

邢市财农【2020】13号182万元(市级)

;冀财农【2020】39号调减741万元,增加以工代赈46万元(中央)。
·《巨鹿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河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冀扶办联201835号)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整合办、发改局

扶贫办

■政府网站       

■公示栏(电子屏)



5

扶贫资金

年度计划

·《巨鹿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河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冀扶办联201835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整合办

■政府网站      

■公示栏(电子屏)         



6


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信贷主要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将返贫监测对象中,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贷款用途;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及边缘人口个人发展生产,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扶持方式;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县乡村金融服务网络建设意见的通知【2018】-40

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9】24号   

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   银保监发【2020】28号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地方金融监管局

■政府网站



7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情况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整合办、财政局、扶贫办及相关单位

■政府网站   

■公示栏(电子屏)           



8

扶贫项目

项目库建设

鹿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方案(疫情期间调整)》方案已完成,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河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冀扶办联201835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扶贫办

■政府网站       

■公示栏(电子屏)           



9


年度计划

《巨鹿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方案已完成,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河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冀扶办联201835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整合办

■政府网站       

 



10

扶贫项目

项目实施

·《巨鹿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方案已完成,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扶贫项目正在实施,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后公告公示(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河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冀扶办联201835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整合办

■政府网站     

■公示栏(电子屏)           



11

监督管理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12317)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扶贫办

■政府网站      

■公示栏(电子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