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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关于举报未检测核酸人员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来源: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   
巨鹿县关于举报未检测核酸人员的

通    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做到我县全员核酸检测清仓兜底、不漏一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对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实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鼓励全县居民举报未检测人员,经查证属实后,报经指挥部审批同意,及时给予第一举报人500元的奖励。核酸检测采样补检工作结束后,发现仍有未检人员,一律强制进行核酸检测,强制定点隔离14天,费用自理。
二、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举报电话:0319-432776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巨鹿县疫情防控办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