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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发布机构:市环境保护局巨鹿县分局      浏览次数:87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jlxhbj/1611568871397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要求,特编制2020年度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和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44

144

144

规范性文件

14

14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

79

2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