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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15  发布机构: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159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cqglbgs/161181871279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结合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即日起,在城市管理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元旦春节假期。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责任部门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管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等所属城管领域管辖的企业(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集中排查整治

(一)局办公区、食堂、车辆管理。排查办公区电、气、车辆等隐患,确保办公区域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排查单位车辆性能状况,确保安全运行,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其它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任科室:办公室、安全法规小组)

(二)市容市貌、渣土车辆、建筑垃圾消纳场隐患排查。排查整治各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违章行为,巡查拆除各类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匾牌;查处违规违章以及未经允许渣土车辆行为,加强对建筑垃圾场所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建立台账;督促车辆运输和垃圾处理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法队)

(三)市政设施。对县城区道路、桥梁、地下管网排水泵站、污水处理、照明、供热设施等进行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易发生毒害、爆燃、触电、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管网、泵站、污水污泥处理区域、城市照明及景观照明线路,加强安全检查、检测和防范;督导供热企业开展热源、热网、换热站和管网等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处理群众供热咨询报修服务等事项,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温暖过节。(责任科室:市政科、第一污水处理厂、供热办、大麓市政公司、勤尚公司、邢台宇成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奥联热力公司)

(四)环境卫生。加强清扫保洁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环卫公厕的安全管理,检查公厕内外地面是否有积水、青苔、油迹污渍等易造成人员滑倒的不安全因素;加强环卫车辆及设备的管理,搞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垃圾中转站、环卫设施、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的监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有效运行。(责任科室:环卫科、垃圾填埋场、润义公司、佳美公司、巨鹿县聚力环保有限公司)

(五)园林绿化。排查整治公园场所的公共设施、厕所、室内消毒工作;园林水域安全管理,对湖面(结冰)加强值班巡查,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全面强化街道行树、绿地管理,严防火灾发生。(责任科室:绿化科、尚佳公司)

(六)“双代”工作。对我单位“双代”片区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辖区内用户的安全设施(不锈钢波纹软管、报警器、截止阀等)安装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责任科室:执法队)

三、实施步骤

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即日起到2021年2月28日结束,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5日前)

1.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各科室及下属企业对各自领域排查整治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分别制定本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目标、内容、标准和具体措施,层层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2月20日)

1.各科室及下属企业进行自查,做到“七查七看”。即:查风险辨识管控,看风险辨识分级是否全面、风险因素是否准确、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并具可操作性;查安全隐患,看排查是否彻底、隐患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2.各科室及下属企业对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各类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销号,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3.安全法规小组按照方案要求,对各科室及下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督促检查,及时对督促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三)“回头看”总结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8日)

1.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科室及下属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

(二)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

(三)结合三年行动,提高整治实效。各科室及下属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同时,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一表三清单”,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请各科室及下属企业,于2月26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一表三清单”及活动照片报局安全法规小组)。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安全法规小组,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安全法规小组每月将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结果将呈报局领导。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