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工业项目规划“零审批”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18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1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zfb/1613619647287
相关信息
- 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项目规划“零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2021-02-09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项目规划“零审批”指导意见》邢自然﹝2020﹞17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适用于我县按照“标准地”模式供地的工业项目。对以“标准地”模式供地的工业项目,最大力度压减从拿地到开工这一阶段的审批环节和报建材料,实现“标准供地、审批归零、证随地走、拿地即发”的目标,推动工业项目快速开工、规范建设、早日见效。
三、文件主要涉及哪些机关?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应急管理局、消防队、人防办、科工局、项目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文件出台的意义
为贯彻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妈妈式”服务,提升工业项目规划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