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2-02 发布机构: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134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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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决策部署,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安全生产,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省住建厅和邢台市城管局《城管系统2021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推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规范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消除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强化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管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预防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年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城管局及所属单位实施的施工工程;城管局分管行业领域的建设施工工程。城管局分管行业领域包括绿化、环卫、市政施工道桥、地下停车场、排水污水、供热等。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
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监测情况等。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模架拆除等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网施工的事故易发环节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等。
(五)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等排查情况;消防器材配置情况等。
(六)工地疫情防控。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建立联控联防机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专职疫情防控人员、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工地封闭管理、现场人员排查和核酸检测以及工地食堂、食品的使用管理情况等。
(七)其他。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规范开展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
1.局安全法规小组和各牵头科室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2.局安全法规小组及各科室积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相应的动员、部署和发动工作。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16日至2月20日)
1.城管局及各科室有关责任单位开展自查。对照整治重点,重点查各项责任制度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等。
2.各方责任主体自查整改。按照方案要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狠抓“三违”现象整治,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和安全责任落实、制度执行、设施设备、经营行为、安全预案、隐患整改、复工复产措施等落实情况。
3.执法检查。在各科室及下属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安全法规小组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抽查企业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有效、规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月28日)
城管局各科室对本领域建筑施工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取得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绩,健全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城管局各科室及有关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交织叠加的复杂性和严峻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步提高对疫情防控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迫切性的认识,强化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压实整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实效。
(二)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城管局各科室及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监管原则,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测温登记制度及“亮码”通行制度,坚持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办公场所、食堂、升降机、进场材料和设备及时消毒等防控措施,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防控,进一步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对所有在建项目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挂牌督办,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销号,确保问题动态归零。
(三)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局安全法规小组和各科室要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建立台账,动态监管,坚决杜绝因抢工期、赶进度造成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科室及下属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对建筑施工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好的做法认真收集汇总,将工作总结及照片于2021年2月25日前报局安全法规小组。
附: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