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教育局关于公布巨鹿县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7 发布机构:巨鹿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12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索引号:jlxwhxwtyj/16159729505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我县对通过审批登记、办学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并根据治理进展对名单及时更新。现将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如下,其余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列入黑名单:
巨鹿县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办学地点 | 备注 |
1 | 巨鹿县金色年华艺术培训学校 | 万盛北街东侧 | |
2 | 巨鹿县三陶培训学校 | 霞光街西侧 | |
3 | 巨鹿县领航培训学校 | 建设北街西侧 | |
4 | 巨鹿县艺航艺术培训学校 | 风清东路南侧 | |
5 | 巨鹿县七色光艺术培训学校 | 新华北街东侧 | |
6 | 巨鹿县博大教育培训学校 | 新华北街东侧邻 | |
7 | 巨鹿县达思威尔培训学校 | 新华北街东侧 | |
8 | 巨鹿县洪恩英语培训学校 | 万盛北街西侧 | |
9 | 巨鹿县鸿蒙艺术培训学校 | 新华北街东侧 | |
10 | 巨鹿县知学培训学校 | 风清东路北侧 | |
11 | 巨鹿县万森艺术培训学校 | 巨鹿县幸福街60号 |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家长:
1.理性选择。要根据孩子兴趣、个性以及特长,合理选择,不盲目攀比,不盲目报班。
2.查看资质。要查看培训机构是否有巨鹿县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拒绝没有办学资质的非法培训机构。
3.谨慎缴费。根据文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请不要轻易相信一些培训机构的违规招生宣传或“优惠活动”,一次性支付过长时间的培训费用,以免上当受骗。缴费要索取凭证。
4.签订培训合同。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责,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巨鹿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