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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手续

发布时间:2021-03-30  发布机构:巨鹿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37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znongyeban/1617331609662

一、死亡人员不到60周岁没有享受过居民养老保险:1.村级盖章条2.村证明信(证明受益人与亲属关系)3.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4.受益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5.复印受益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身份证正反面(需在一张复印纸上)。  

二、参保人员出国及领取职工退休金:1.村级盖章条2.村证明信(证明已交居民养老保险)

3. 职工本复印件或者人社局开退休确认表4.受益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5.复件受益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身份证正面(需在一张复件纸上)

符合办理人员需每月1-12号在巨鹿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社保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