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2018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及2020年度第十批次建设用地(1、2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9 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 浏览次数:11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jlxhbj/1617962663767
(1)项目名称:巨鹿县2018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及2020年度第十批次建设用地(1、2号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调查场地地点:该地块位于巨鹿县福鹿街两侧、柴庄路北侧,占地面积22368.63m2;
(3)调查内容及结论:该地块位于巨鹿县福鹿街两侧、柴庄路北侧,占地面积22368.63m2,分为3部分(详见图1.5-1):2020年度第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地块(以下简称A地块)、2020年度第十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地块(以下简称B地块)、2018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以下简称C地块),3个地块紧邻,中间仅隔有一条村路。A地块占地面积约14353.7m2,中心坐标为:N37°13' 52.38",E115°0' 31.09",四至范围:北至河北益雅纺织有限公司,东至西王杨社区地,南至西王杨社区地,西至西王杨社区地;B地块占地面积约6308.3m2,中心坐标为:N37°13' 52.38",E115°0' 41.41",四至范围:北至基督教堂,东至巨鹿县兴业机械技术研发中心,南至西王杨社区地,西至西王杨社区地;C地块占地面积约1706.63m2,中心坐标为:N37°13' 49.44",E115°0' 35.94",四至范围:北至西王杨社区地,东至西王杨社区地,南至西王杨社区,西至西王杨社区地。该调查地块后期拟用作居住用地。本次调查区域后期拟用作居住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建设用地分类,居住用地为第一类用地,故本次调查中所有点位检测结果均执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根据采样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可知,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滴滴滴、滴滴伊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各个检测因子均不超标,不存在环境风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4)调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河北汇蓝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14号楼03栋
联系人:董俊芳
联系电话:15833661834
联系邮箱:2544069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