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6、7、8号地)南半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2 发布机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巨鹿县分局 浏览次数:10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索引号:jlxhbj/1618190112239
(1)项目名称:2014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6、7、8号地)南半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调查场地地点:该地块位于福鹿街西侧、健康路北侧,占地面积20039.24m2;
(3)调查内容及结论:2021年1月受巨鹿县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河北绿晨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2014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6、7、8号地)南半部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位于福鹿街西侧、健康路北侧,占地面积约20039.24m2,中心坐标为:N37°12' 59.13",E115°00' 34.81",地块四至范围:北邻麒麟郡福苑小区,西邻巨鹿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东至福鹿街,南至健康路。
2014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6、7、8号地)南半部分地块原为农田,根据现场踏勘及访谈得知,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截止至2021年1月踏勘时,该地块分为两部分(详见图1.5-1),一部分为农田杂草区,仍留有玉米、白菜、棉花等农作物;另一部分为施工人员办公休息区,并建设有简易房、硬化路面、围挡等,简易房、硬化路面、围挡均在原土地(农田)基础上进行建设,未对原土地进行扰动。该调查地块后期拟用作居住用地。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检测土壤点位7个,其中S7为场外对照点、S1-S6为地块内采样点,土壤样品总数16个,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可知,2014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6、7、8号地)南半部分地块土壤成碱性,其中:
本地块送检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16个样品,其中六价铬均未检出;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但均未超过对应筛选值;
本地块送检VOCs样品16个,各项指标均未检出;
本地块送检SVOCs样品16个,各项指标均未检出。
本地块送检六六六、滴滴涕、滴滴滴、滴滴伊样品各16个,各项指标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可知,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检测土壤样品16个,各点位土壤样品检测的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滴滴滴、滴滴伊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来作为居住用地不存在健康风险。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 GB 36600 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即本地块土壤符合第一类居住用地标准,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所述,该地块范围内,土壤检测因子均未出现超标情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调查。
编制单位:河北绿晨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692995610
电子信箱:849419336@qq.com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查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2tea2QszawcPptqksTXhw ,提取码:9u3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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