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巨鹿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9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巨政办字〔2021〕13号 索引号:zfb/1623228374672
- 关于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政策解读2021-06-04
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巨鹿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巨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经研究,县政府决定成立巨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左梦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杜贺兵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立行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景怀栋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怀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闫现卫 县网信办一级主任科员
王庆璞 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卢文进 县法院副院长(正科)
杜瑞格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朝霞 县发展和改革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敬瑞 县教育局副局长
潘冬冬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汉伟 县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闫胜瑜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 令 县财政局干部
李英杰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
武墨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薛春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黎 冰 县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张卫华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一级主任科员
韩广兴 县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
杜书华 县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岳宏图 县市场监管局三级主任科员
徐明达 河北广电网络集团巨鹿分公司副经理
马立芳 县统计局三级主任科员
刘汉霄 县医保局副局长
武耀爽 县总工会三级主任科员
张广娜 县委少先队总辅导员
樊彦芳 县妇联副主席
张彦如 县残联四级主任科员
杨春乐 县烟草卷烟营销部副经理
二、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乡镇、经济开发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立行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副主任由县网信办一级主任科员闫现卫、县法院副院长卢文进、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杜瑞格、县教育局副局长张敬瑞、县公安局副局长潘冬冬、县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韩广兴、县委少先队总辅导员张广娜、县妇联副主席樊彦芳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三)取消巨鹿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领导小组。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工作推广力度,确保实现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调机制。
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