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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规范全县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 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7-09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88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626168047095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全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31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全市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办字[2021]1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行为,完善价格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6月29日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全县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巨政办字[2021]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加快恢复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

我县发展和改革局全面对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在征求县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个部分,19项重点工作任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清理规范工作,要坚持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认真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升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到2025年,清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一是开展清费行为,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没有合法有效收费依据的全面取消。二是搞好价格联动调整,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着力完善供水、供电、转供代输及配气、供暖价格形成机制,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三是维护市场秩序,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四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行业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五是明晰权责界限,强化政策和法律支撑。重点是强化政策保障,统筹公共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经营服务市场化进程,健全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提出了加上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管,规范收费秩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4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城镇水电气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主旨及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规定了完成时限。强化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健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加强行业质量和服务管理,有利于推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人民满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