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着力促进“幼托事业”与“河北福嫂·燕赵家政”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1-07-15 发布机构:巨鹿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15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索引号:jlxwsj/1626314516196
一、工作目标
坚持聚焦民生领域短板,依托巾帼家政基地开展保教师、育婴师、保育员等培训,发展壮大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积极吸引“河北福嫂”参加保教师及婴幼儿照护相关职业资格培训,充分发挥巾帼家政服务在改善民生、扩大就业、促进消费、落实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鼓励支持取得保教师、育婴师、保育员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河北福嫂”进入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提升家庭育儿水平,着力促进“幼托事业”与“河北福嫂·燕赵家政”两项民生实事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
1.坚持宣传为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妇女纳入“河北福嫂·燕赵家政”品牌覆盖范围,融入巾帼家政品牌中的“福嫂”品牌,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河北福嫂”的品牌效应,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2.通过入户服务、亲子活动、育儿沙龙、健康讲座等方式,倡导母乳喂养,组织开展适合3岁以下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活动,加强“河北福嫂”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和早期发展的科学指导。
3.鼓励家政培训机构增设婴幼儿营养健康、婴幼儿早期智力开发、婴幼儿照护等方面的培训,满足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4.鼓励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河北福嫂”进入具备幼儿教育、健康护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基础的高等和职业院校学习进修,培养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提升人才素质。
5.支持“托育服务实训基地”与有条件的“巾帼家政基地”“巾帼家政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开设婴幼儿养育、早期发展指导、婴幼儿膳食营养、生长发育、心理发展、疾病防控、健康护理等课程,为有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意愿的“河北福嫂”提供培驯服务。
(三)加强协调配合,促进融合发展
1.在“妇联约你学家政”系列专题宣讲活动中,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内容,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2.聚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不足问题,在品牌连锁、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幼儿园托班、单位福利性托育服务机构四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试点建设中,引入取得保教师、育婴师、保育员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河北福嫂”就业,不断扩大试点规模,满足市场需求,支持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机构,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3.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具备保教师、育婴师职业资格的“河北福嫂”提供工作岗位;支持具备保教师、育婴师职业资格的“河北福嫂”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工作。
4.支持具备保教师、育婴师职业资格,符合条件的“河北福嫂”提供家庭小型化托育服务,建立家庭托育点,就近为有需要的家庭开展全日托、临时托、计时托服务,促进家庭托育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5.推动具备保教师、育婴师职业资格的“河北福嫂”,以及参加过月嫂培训的“河北福嫂”进入家庭,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一对一婴幼儿照护服务,接受社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
三、强化政策支持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密切协同配合。各地要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河北福嫂·燕赵家政”工作,切实加强两项民生实事的工作融合,并研究部署,相互密切配合,压实责任,确保两项工作同向发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交流拓展。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新做法、新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介一批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市、县(市、区)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等各类典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落实专项评估。将促进“幼托事业”与“河北福嫂·燕赵家政”融合发展纳入“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评估,明确工作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奖惩措施,确保取得扎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