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巨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28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9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27266819327
尊敬的党树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非机动车不得随意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县各街道,尤其是繁华街道每天都有不少停车位被非机动车霸占,造成很多不便。针对这种现状,我局工作如下:
一、把城区划分为7个片区,制订“片长、街长”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各中队对所管辖区域落实到人,加大对店外经营的整治力度。
二、非机动车应整齐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泊位线内。未设置泊位线的,在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有序停放,但不得占用盲道。同时,对私自设置地锁的商户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对拒不整改的进行强制拆除,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坚持严格执法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下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好我县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和道路通行秩序。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