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巨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3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27350981347
尊敬的孙现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农村柴草垃圾清理的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属地乡镇政府按照“一村一点”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村庄将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收集。
二、 配合乡镇对村庄外围及乡村道路两侧的农业生产废弃物、生物质进行集中清运,利用铡草机进行粉碎密闭式运输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 加大清运力度。要求环卫公司加班加点、增加车辆清运频次等措施,确保村庄柴草垃圾及时清运。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