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巨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12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4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27357527754
尊敬的曹同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设立县城街道垃圾点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要求环卫公司根据工作实际及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合理摆放、增设垃圾桶;二是要求环卫公司加大清运力度,适时增加收运频次,及时清运,并常态化管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提高垃圾处置率;三是要求环卫公司针对重点区域,垃圾易积存点位,要求保洁员延长工作时间,重点盯守,提高保洁质量;四是加大对环卫公司的监督考核力度,发现问题记录在册并与环卫运营经费挂钩,通过严格考核进一步提高质量;五是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引导和管理力度,要求居民定时定点倾倒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统一收集清运。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