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巨鹿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10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2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27373069163
尊敬的姚雪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关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以及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按照《邢台市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制定了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提交县政府研究。
二、积极引导居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卫生意识,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