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巨鹿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10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2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cqglbgs/1627373136425
尊敬的姚雪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关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以及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垃圾分类问题,一是目前,正在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邢台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已起草了巨鹿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邢台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任务,2021年我县需完成5个示范单位,5个示范小区,目前已拟定了10个垃圾分类示范区域,结合先进县市经验,拟采取市场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目前,运营方案及所需资金预算已报县政府待批。对于城中村、社区,围绕垃圾不落地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二是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作,需要政府、单位、企业、居民、物业等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广泛宣传,印发明白纸,普及知识,积极引导居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提高卫生意识,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