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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金融监管局职能和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21-08-23      发布机构:巨鹿地方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信息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dfjrjgj/1629690231327

一、主要职责

负责拟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和对外金融交流合作,统筹推动全县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有序对接全县产业发展项目和实体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组织全县直接融资工作;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民生工作,以及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县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分析,汇总金融统计报表;负责联系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租赁、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配合中央驻县金融监管部门贯彻执行金融政策、加强监管和防范处置风险;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县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和运行分析研究,贯彻执行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按照权限,协上级做好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计划,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调查处置损害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办理地方金融消费者投诉;按照权限,做好全县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牵头协调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按照权限,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基金、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的市场准入、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依法行政和普法等任务的组织落实;统筹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法治建设;承担地方金融监管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等工作;牵头全县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协调指导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案件,处理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金融监管局为巨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挂牌单位。

负责人:张君锋

联系方式:0319-432635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早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早8:30-12:00    下午1:30-5:30

地址:巨鹿县新华北街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