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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巨鹿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7-10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jlxcqglbgs/1629705911369

尊敬的成胜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按照邢台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已起草了巨鹿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待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印发,下一步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督促相关单位、社区、小区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另外按照邢台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任务,2021年我县需完成5个示范单位,5个示范小区,目前已拟定了10个垃圾分类示范区域,结合先进县市经验,拟采取市场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目前城区现有转运站5座,下一步,根据实际,适当增加垃圾转运站,计划从主要街道开始,实行上门收集垃圾新模式,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拓展从而实现全城区内无垃圾桶的新工作格局;圾分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作,需要政府、单位、企业、居民、物业等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广泛宣传,印发明白纸,普及知识,积极引导居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建设美丽宜居环境。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