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水务局 “三个一” 推动《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贯彻实施
发布时间:2021-08-24 发布机构:水务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索引号:jlxshuiwj/1629775890892
《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的颁布,有效保护水资源利用,提高节约用水率,县水务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切实将《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转化为务实行动,在全县上下倡导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政府副县长付玉林主持召开《河北省节水条例》培训会,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部门迅速行动,利用各种媒体充分宣传《条例》,落实节水措施。县水务局更是结合部门职能,将《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纳入每周五下午党建例会学习内容,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条例》总则、节水管理、节约用水措施、节约用水保障、法律责任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干部职工节约用水、依法管水意识,为建设节水型社会和保护水资源利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举办一次宣传活动。在县城远教广场、魏徵公园等地宣传《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和节水知识,同时还利用小区宣传栏、村民事务公开栏张贴《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和“节约用水、人人有责”宣传海报。共张贴宣传大型海报1000余份,向学校、企业、小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放室内节水海报2000余份。通过广泛宣传,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提升社会知晓率,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舆论氛围。
三是建立一套管理机制。按照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三条红线”管理指数,对工业、农业、城镇等重点领域严格实施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今年以来,共关停取水井935眼,对15个用水大户下达了用水计划;抓紧取水、用水、供水审批环节,着力在产业结构调整、行业节水措施落实等工作中切实加以贯彻,不断提高节约用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