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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校外培训机构!两部门印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15  发布机构:巨鹿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54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索引号:jlxwhxwtyj/1631695913002

两部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记者14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保障“双减”改革任务落实。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要求不得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
来源:新华社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