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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民政局关于拟撤销社会组织的 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发布机构:巨鹿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49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索引号:jlxnzj/1634536332559

 经查,17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1.巨鹿县喜德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巨鹿县大留庄育才幼儿园

3.巨鹿县传统雕塑艺术研究所

4.巨鹿天际临床检验所

5.巨鹿县东方之骄幼儿园

6.巨鹿北方综合门诊部

7.巨鹿陶氏中医类风湿医院

8.巨鹿县麓园画院

9.巨鹿县金色童年幼儿园

10.巨鹿县闫疃镇王家庄村韭菜大棚互助金协会

11.巨鹿县烹饪协会

12.巨鹿县女企业家协会

13.巨鹿县联营经济商会

14.巨鹿县董营村养老协会

15.巨鹿县堤村乡新农村综合发展合作协会

16.巨鹿县毽球协会

17.巨鹿卫生工作者协会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于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提出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处罚机关地址:健康西路301号巨鹿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4328640

   巨鹿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