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公证处对困难群众、老弱病残实施上门服务
发布时间:2021-11-03 发布机构:巨鹿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2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索引号:jlxsfj/1637916749306
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巨鹿县公证处严格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不断规范服务细节,优化服务质量,开通多项便民服务,为困难群众、老弱病残提供上门服务。
2021年11月2日,巨鹿县巨鹿镇村民王某来到县公证处申请办理其伯父名下房产赠与有关事项公证,公证处及时指派公证员刘洪波和工作人员袁博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核实,得知王某的伯父年事已高,身体瘫痪,无法到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
为了方便群众,11月3日,公证员刘洪波和工作人员袁博赶赴到王某的伯父家中与其沟通,了解其真实需求,根据王某伯父未婚、无子女的实际情况,告知其办理遗赠扶养协议比赠与公证更能保证其自身权益,并耐心讲解了遗赠与赠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及权益的区别,王某的伯父了解情况后,经过慎重考虑确定办理遗赠扶养公证事项。
在此基础上,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收集办理公证事项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依法利民办理了该公证,并且减免收取公证费用。巨鹿县公证处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便民服务措施受到当事人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