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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30  发布机构: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03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63894449848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思维、法治思维、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既从前端斩断利益链条,又从源头铲除滋生土壤,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防范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新时代全面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资源支撑。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深挖和铲除利益集团和“保护伞”,全面整治自然资源领域管理乱象和突出问题,推动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行业领域日常监管、部门区域联动等各项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对“保护伞”的长效长治工作局面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以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自2021年8月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打击行动。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和人力情报手段,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行业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受理审查、立案侦办移送的案件线索,明确案件中证据规格、移送程序等要求,推动案件快侦、快诉、快审,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等措施,坚决破获一批大要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查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铲除背后利益集团,确保整治效果。

(二)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全面回溯专项斗争期间自然资源领域“有黑无伞”“大黑小伞”的案件,深挖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坚持纪检监察、公安“双专班办案”工作机制,对新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同向发力,畅通线索移交渠道,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一网打尽,依纪依法再深挖一批为其站台撑腰、提供庇护的“保护伞”。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落实好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衔接工作机制。

(三)全面核查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收集工作,拓宽收集渠道,对群众举报、媒体发现、

上级交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线索收集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仔细甄别,加强核查,对指向明确的举报线索,紧盯不放,深挖细核,情况复杂的组织提级核查或交叉核查,问题突出的由上级扫黑办直接督办核查。构成黑恶犯罪的一律成立专案组专案侦办,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落实整改,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四)持续整治突出问题。加强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源头管控,压紧压实“责任人”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加强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远程视频监控等制度,严肃查处不按许可要求违法行为。完善法规制度,加强行刑衔接,提高违法成本,遏制违法乱象。

(五)持续整治突出问题。针对聚焦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期间,从严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移送涉及刑事追责的案件,深挖违法当事人背后的利益关系网,整顿监管不力,涉嫌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把握历史遗留露天矿山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相关法规和政策界限。

(六)建立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深入研究犯罪现状、成因、手段,对违法犯罪行为反映出行业监管中的监管盲区、监管漏洞和制度空白,责任部门要及时深层次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性文件,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制。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好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和更严格的要求、更严肃的态度、更严厉的措施完成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要担责履责、主动作为,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行业部门之间、行业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之间在线索发现、移交、查处、行刑衔接等环节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提高打击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对一些引发社会关注的自然资源领域案件,主动正面发声、及时引导、回应关切。选取一批典型案件,组织媒体深入采访,以案释法,全面展示整治成效,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