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报名!河北开展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补考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08 发布机构:巨鹿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5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索引号:jlxwsj/1639118359429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12月6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全省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补考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2021年补考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加补考人
考核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师定考办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尽快传达到辖区内每一家医疗卫生机构,并指派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补考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应参加补考人员名单,并负责通知到位,确保符合考核条件的医师应考尽考,不漏一人,顺利圆满完成本周期补考工作。
(二)对本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向注册机关申请注销注册,并告知当事人。被注销注册当事人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可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各级注册机关要加强医师注册管理,严把审核关,严禁被注销人员在注销注册前提前变更。如已变更注册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医疗机构和注册机关,退回变更信息或协同予以注销注册。
河北省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补考工作安排
一、考核方式
一般程序完成(一张试卷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试题):【**类别再次测评综合试卷】100道题,每道题1分,合格分数线:60分(1 次机会);简易程序完成【公共知识再次测评试卷】100道题。每道题2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最多15次答题机会)。
(一)本周期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
本周期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等待省定考办确认后纳入补考名单,补考开启后参加试卷测评。
(二)未参加本周期首次考核的医师
未参加本周期首次考核的医师,通知下发之日起登录医师服务APP进行定期考核填报考核信息,选择考核程序,提交机构审核,医疗卫生机构和考核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后,由省定考办统一纳入补考名单。(本次补考不设业务测评免考申请)
(三)补考名单审核统一截止时间
1.各市定考办于12月15日前统一将线上和线下参加补考医师名单报至省定考办。
2.未参加本周期首次考核的医师在定考系统报名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7:00。
3.省定考办在2021年12月21日17:00前确认全省参加补考名单。
(四)其他工作安排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启定考系统在线报名及在线学习。
(五)线上考核时间
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试卷统一开启和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09:00点至2021年12月28日晚20:00。考核结果由省定考办统一审核确认。
(六)线下纸质考核
1. 符合线下纸质补考条件的医师为取得执业证书的60岁以上医师和盲人执业(助理)医师,考核时间:2020年12月22日。
2.各市定考办12月24日18:00前将考核结果以Excel形式报至省定考办统一录入审核。不符合线下考核条件的医师,考核成绩作废,认定为本次考核不合格。
3. 纸质试卷考核规定。
三、线上考核监考管理
四、考核结果上报和申请合格防伪标贴
2021年12月31日18:00前,各市医师定考办对辖区内医师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将本次考核合格防伪标贴申领书、申领表上报至省定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