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巨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20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4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cqglbgs/1639443205925
尊敬的王春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县城个别街道没有亮化设施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单位管理的城区路灯全部采用LED节能灯头,委托专业公司维护运营,每天对城区路灯进行巡查及维护,发现问题马上整改维护。
二、县城管局主动担当,与县住建局、巨鹿镇、经济开发区等建设部门对接接路灯建设、谋划情况,并对无路灯的背街小巷进行摸排。目前,已摸排12条无路灯背街小巷,县环保局南农办家属院小街灯头已到位,加长灯臂正在定制中,其他小街小巷的灯头已订购。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