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巨鹿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22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2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cqglbgs/1639444316359
尊敬的薄永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路面积水车辆无法通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雨暴雨期间,我单位派市政工作人员放置警示牌,并疏导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二、雨水井均已安装防坠网,做到水排不净、警示牌不撤。
三、进行城区排水管道系统清淤。实施县城规划区风清路、西平街、迎宾北街、建设北街、黄巾大道西延、健康路西延等10条道路雨污管网清淤。目前,已进场清淤,正在有序进行。积极谋划第二期清淤项目,已编制可研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