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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改雪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40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639552016822

 

申请人刘改雪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孙绍印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遗赠人)孙绍印于2014年11月28日死亡。 

  2、被继承人(遗赠人)孙绍印的不动产坐落于巨鹿县水市街东。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巨土国用(94)字第0068号。房产证号:字第03-2806号。

  3、被继承人(遗赠人)孙绍印的不动产权由刘改雪继承(受遗赠)。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19日前)向巨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东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9-4323107

                       公告单位:巨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