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巨鹿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22 发布机构: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5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cqglbgs/1641968852186
尊敬的刘慧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合理布局城区内公园及小游园等全民健身场所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绿化确实存在西重东轻现象,东部游园较少,不能满足群众休闲、健身的需求。
一、规划先行
由于受城区土地面积限制,预留街角少,我单位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已提出修建公园游园的建议和拟选址。同时,结合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拆违拆迁预留街角绿地后,进行设计建设,设计中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搭配植物,建造各种不同主题的公园游园,进一步明确县城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提升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环境。逐步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绿化布局,满足人们休闲、娱乐、健身等生活需要。我单位将在下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整规划征求意见时,建议在我县东南部拆迁、城中村改造时,预留足够的街角、地块。
二、鼓励社会投资绿化
在新建居住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关于我县东南部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意见时,我单位建议开发商需建设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街角绿地作为项目配套设施,在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对各类绿化用地项目做到应保尽保。
三、积极争取财政资金
为满足市民提升生活品质需要,改善我县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宜游的人居环境,我单位依据规划和上级要求,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我县公园绿地建设的投入。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