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巨鹿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22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3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jlxcqglbgs/1641968960821
尊敬的闫丽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增加魏徵公园照明设施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单位已对魏徵公园路灯及线路等照明设施进行排查,现已全部亮灯。对魏徵公园更换、新增一批太阳能灯约153盏,对线路老化、亮度不够的路灯进行了更换维修。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路灯等其他设施毁坏现象及时维修,增加群众满意度。
二、园路灯亮灯时间随季节变化随时调整,太阳能路灯天色暗时自动亮灯,一般亮灯时间为5个小时,保证群众游玩。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