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巨鹿人民政府网站

巨鹿县教育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索引号:jlxwhxwtyj/1642733048543

巨鹿县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认真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为保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了各自具体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其它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督查。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通过 "巨鹿教育" 微信公众号,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和新形式。我局没有门户网站,2021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86条,通过巨鹿教育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489条。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开展情况、职业院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范围、条件、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信息指南、目录、信息公开制度等应公示信息都已经依法公开、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0

 0

规范性文件

2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0

 0

行政强制

0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020.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深化信息公开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创新公开形式,拓宽教育信息传播渠道,实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方便、及时准确的教育信息和教育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