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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巨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3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巨政发〔2022〕1号     索引号:zfb/1642994425249

巨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巨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巨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巨鹿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邢政发〔2021〕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升人民体质健康水平为引领,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全民健身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加快建设健康巨鹿和体育强县。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超过38.6%,参与冰雪运动群众达到17万人,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行政村(社区)公共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90%,社区“15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1名。到2025年,全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达到更高水平,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超过40%,参与冰雪运动群众达到19万人,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以上,乡镇(经济开发区)、行政村(社区)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5名,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块以上,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更好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 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开展全县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编制县级公共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衔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就近健身期盼,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级项目建设资金,重点建设体育公园、体育馆、游泳馆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 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质量水平。填补我县缺乏大型体育综合体空白,高质量建设体育公园、体育馆、游泳馆及其配套设施,建成洪溢河全民健身运动绿色廊道。加快建设巨鹿县老漳河垂钓休闲活动基地、老漳河水利风景区骑行道、健身道、户外营地等一批全民健身重点项目。(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3. 加强场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各类室内场馆建设逐步推进,建立完善预约制度,优化入馆流程,推行分段锻炼,缓解健身人群过多压力。对开放式室外健身设施,进行人流监测,发现过度聚集及时疏导。积极探索智能化健身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采取政企合作方式,推进在社区、商圈等场所建设社区智能健身驿站、智能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健身场馆,发展室外智能健身路径、智能健身步道、智能体育公园,促进场馆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 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完善体育场馆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轻、使用率低、服务对象满意度弱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鼓励社会力量承担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5. 丰富全民健身赛事形式。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传统项目与新兴项目并举,广泛开展自行车、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健身操、健步走、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扶持推广梅花拳、太极拳等本地非遗体育运动项目,开展民族民俗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举办承办全国、省级和区域赛事活动,开展全县全民健身联赛、系列赛、单项赛等。鼓励农村地区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农民运动会。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 开展社区体育赛事活动。结合开展“我要上全运”“我要上省运”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全县社区运动会,充分发挥社区体育赛事在激发拼搏精神、促进邻里交往、增强社区认同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项目推动和综合保障,激发社区组织协办赛事活动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体育俱乐部承办社区体育赛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承接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项目。对接国家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开发线上、线下社区赛事活动自愿加入平台,为社区运动会相关活动提供组织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撑。(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 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实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培育计划,积极引进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前景广的国家级、省级体育赛事。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举办“印象巨鹿杯”和“云聚千湖杯”中华垂钓大赛、大圆塘垂钓大赛、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舞大赛、“庆重阳”老年人文体展示、老漳河马拉松等品牌赛事,扩大赛事规模;加强太极拳、梅花拳专业指导与管理,提升本地非遗体育运动普及率;创新赛事活动内容和形式,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会、冰雪运动会、社区运动会、青少年足球联赛、小年龄段篮球赛等形成届次、持续推进,打造具有县域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 强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体育、公安、卫生健康等多部门联合“一站式”赛事服务机制,编制我县年度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指导目录,发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和群众参赛指引。加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赛前研判、赛中指导和赛后评估,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等,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绩效评估办法,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激励机制。(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9. 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作用。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持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名以上。不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探索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基层全民健身站点管理方法,提高服务上岗率。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等级制度,建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质量。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指导服务。(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 加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力度。建立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持续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大力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面向大众的国家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及评定制度,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实施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推进居家健身促进计划,鼓励各地与线上运动平台合作开办居家健身课程。鼓励社会力量、体育明星等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激发群众健身热情。(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11. 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完善以县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进建设乡镇体育总会,有条件的村和社区建立村级体育总会。加快制定完善社区体育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培育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推动乡镇、行政村(社区)建立全民健身站点。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 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适合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支持。(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3. 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落实《河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开展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体育社会组织,在推动全民健身和参与体育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14.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动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实施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突出问题的体育干预。强化青少年运动技能普及,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完善“家校政社”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广泛开展以户外运动和冰雪运动为主题的青少年冬夏令营活动,积极发展幼儿亲子体育,组织开展“亲子运动会”,强化青少年运动技能普及,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 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及协会作用,推进工间操制度落实,组织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深入推进“全国老年体育工作示范区”建设,发挥老年体育组织作用,组织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继续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加强少数民族体育活动统筹谋划,办好少数民族体育赛事。(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大力普及推广群众冰雪运动

16. 完善冰雪场地设施。遵循“绿色节能、资源循环、可持续利用”理念,以满足冰雪运动训练、赛事、健身体验为主要功能,通过新建、改扩建方式,以政府投资建设为引导,吸引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建设冰雪场地设施。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滑冰馆运营维护,升级金玉滑雪场,为群众冰雪健身提供场地保障。(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 积极开展VR冰雪体验活动。充分运用数字仿真技术、VR技术和体感检测技术,开发冰雪运动模拟训练体验系统及相关硬件辅助设备,研发不受季节、不受地理环境和空间时间影响的VR冰雪运动产品。加大VR冰雪运动普及推广力度,建设群众身边VR冰雪运动项目门店VR冰雪运动体验活动中心,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冰雪运动体验,扩大冰雪运动人口基础,培育冰雪运动特色与亮点。(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 加大冰雪运动普及推广力度。着力构建以冰雪运动会为牵引带动,以冰雪场馆建设为保障,以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为载体,以青少年冰雪运动普及为重点,以冰雪运动协会建设为纽带的群众性冰雪运动推广体系。围绕到2021年底全县参与冰雪运动群众达到17万目标,突出发展校园冰雪运动,聚焦“教会、勤练、常赛”,构建冰雪运动进校园普及推广体系,到2021年底实现冬奥会知识、观赛礼仪、冰雪运动技能常识进校园全覆盖,2025年全县冰雪运动传统特色学校达到6所。高质量举办县冰雪运动会、县干部职工趣味雪上运动会、县残疾人冰雪体验活动、冰雪嘉年华活动,精心组织好社区冰雪运动会和乡村冰雪运动体验活动,切实提高冰雪赛事活动的办赛参赛水平,有效扩大群众直接参与冰雪运动覆盖面,推动冰雪运动向纵深发展。(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9. 培育发展冰雪运动社会组织。壮大县冰雪运动协会,完善乡镇、社区等基层冰雪体育组织,推进城乡冰雪健身站点建设。鼓励社会、企业、个人组建冰雪俱乐部,重点培育巨鹿县悦动轮滑俱乐部等。发展青少年轮滑、陆地冰球、陆地冰壶等项目,推进冰雪运动标准制修订,推广《河北省大众滑雪等级标准(试行)》《河北省大众滑冰等级标准(试行)》《陆地冰壶和培训团体标准》等,充分发挥冰雪运动社会组织作用,积极举办赛事活动。(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20. 加快发展体育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等为引领的产业体系。适应消费结构升级新需要,积极开发新的体育服务市场,进一步拓展“互联网+体育”服务领域,促进新兴生活性体育服务业成长,持续提高生活性体育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水平。加快提升生产性体育服务业专业化水平,重点推进体育中介咨询、体育信息服务、体育创意营销、体育产品研发设计、体育金融服务等行业发展。(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科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1. 推动体育制造业升级。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抓创新、提质量、创品牌、增效益,引导和促进体育用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接“居家健身”人群消费需求,鼓励体育制造企业加强家庭化、智能化运动装备器材的研发与制造。加快体育制造业向服务业延伸,不断拓宽产业服务范围,打造“智能健身器材+运动健康服务”“体育器材制造+场馆数字管理”等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产品+服务”模式。深入推进“社区智能健身驿站”建设,实施“五年百店计划”,把便民利民惠民的社区智能化健身驿站建在群众身边,让民众智享健身体验,悦享高品质生活。(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2. 培育壮大体育市场主体。继续培育遴选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和企业,推动创建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体育综合体,发展县级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进大型体育场馆、户外运动休闲空间升级改造成体育综合体。鼓励企业开展跨界合作、连锁经营,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的龙头骨干体育企业。鼓励体育小微企业特色化发展、专业化运营、精细化管理,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支持中小体育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23. 深化体教融合。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总体原则,推进体教思想融合、目标融合、资源融合、措施融合,实现全要素、全领域、全过程高效融合,促进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开齐开足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培养终身运动健身习惯。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推动开展以足球为重点的“三大球”青少年赛事,积极组织参加省、市青超足球联赛(U13—U18)、(U12—U17)冀萌杯足球联赛、小年龄段篮球赛、冰雪联赛、冰雪运动会系列比赛等。落实国家学生运动等级标准和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评定我县在校学生运动水平等级。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建立体育教师、教练员双贯通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完善体育竞赛奖励制度。(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4. 推动体卫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推动体卫融合服务向基层延伸,到2022年底完成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建设。(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5. 加强体旅融合。结合我县红杏商务节、金银花节、旅发大会等,发挥我县资源丰富、生态优美优势,大力发展垂钓、自行车、冰雪、水上、马拉松、体育旅游体验季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体育旅游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培育工程,重点建设金玉庄冰雪小镇、刘寨垂钓小镇、老漳河户外运动基地、洪溢河户外健身廊道、双万亩户外健身基地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景区和精品项目品牌。(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26. 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其深刻内涵,更好发挥体育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追求卓越、突破自我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体育与环境美化、教育科普、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结合,营造浓厚的体育文化氛围。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举办为契机,弘扬冰雪运动文化和奥运文化,倡导文明观赛、文明健身等体育文明礼仪,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7. 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注重体育项目文化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丰富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大力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开展“巨鹿县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活动,组织参加全省“最美体育人”“燕赵多健儿”评选活动,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强化全民健身激励,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颁发证书,鼓励向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活动。(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8. 加强全民健身交流。主动融入区域协同发展,加强与周边县市区的体育文化活动交流,在全民健身赛事举办、活动联办、产业联动、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通过品牌吸引、项目牵引借势借力发展。(牵头县领导:龙赛;牵头单位: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

(二)落实全民健身经费保障。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三)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好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

(四)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完善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五)完善全民健身制度保障。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督查督导力度,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机制,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加强对本实施计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

(六)强化奖惩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建立台账,压实责任,严格时限,及时反馈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先进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