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3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jlxylbzj/164308171622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扎实,措施得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股室,责任到人,保证公开内容全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完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我局把及时、便民、实用放在工作首位,坚持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创新举措,拓宽公开方式。开通微信公众平台,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等政府信息的公开,且定期对微信公众平台资料进行更新,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医保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加深。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和回应关切力度,强化政务公开测评力度,特别是对后续整改落实的督查力度。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内容。
(二)扩大公开范围,充实信息内容。坚持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增强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