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气象局关于在全县范围禁止升放气球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3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hbjlxqxj/1643447789842
为做好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暨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升放气球安全,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规定和上级要求,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对2日以内的升放气球活动不予审批,在全县范围内禁止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全县范围内升放下列气球:
(一)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飘移的充气物体);
(二)系留气球(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二、禁止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充灌气球。
三、县气象局将加强执法监管,对违法升放气球、使用氢气充灌气球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四、任何单位、个人发现违法升放气球、使用氢气充灌气球的行为,均可向县气象局举报,举报电话:0319-4361218。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巨鹿县气象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