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巨鹿人民政府网站

巨鹿县气象局关于在全县范围禁止升放气球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35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hbjlxqxj/1643447789842

为做好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暨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升放气球安全,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放气球管理办法》等规定和上级要求,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对2日以内的升放气球活动不予审批,在全县范围内禁止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全县范围内放下列气球:

(一)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飘移的充气物体);

(二)系留气球(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二、禁止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充灌气球。

三、气象将加强执法监管对违法放气球、使用氢气充灌气球等行为,依法严查处。

四、任何单位、个人发现违法放气球、使用氢气充灌气球的行为,均可向县气象局举报,举报电话:0319-4361218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巨鹿县气象局

20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