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jlxly/164352732165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把电子政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效推动了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总体情况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性资金预算与支出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财经制度,健全监管领导小组,明确管理分工,做到年度经费使用统一计划、统一安排,支出资金全部通过国库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支付,并及时进行公开。
(二)行政权力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以政府独立门户网站、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为依托,对于涉及土地报批、不动产登记、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等相关内容均在政府独立门户网站、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国土专栏栏目予以公开;对于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均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依法依程序进行公开,方便社会各界群众咨询、办事和部门监督。认真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大力精简办事手续,落实行政审批“一条龙”服务和对外服务承诺,并在服务中提前介入,及时指导项目业主准备好用地报件材料,对于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重大政策执行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落实重大项目决策制度,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推进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在政策措施上从不动产登记、用地指标、土地报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及时将贯彻执行重大公共政策情况在网站上公开。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县自然资源电子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对与民生和企业息息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自然资源信息,在报告领导审批后及时进行网上公开;对于直接面向独立自然人或企业的答复类或批示类的信息实体,统一归集依申请公开,由录入员将信息实体录入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经政府信息公开办审核后对外发布。
(五)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为抓好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安全”原则,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自然资源信息。一是突出重点,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将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等作为自然资源信息公开重点,如实公开,经常公开。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不断丰富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提高自然资源信息公开的实效。三是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切实加强自然资源建设用地审批系统、用地指标计划管理系统、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土地开发整理管理系统和土地利用供应管理系统的动态信息更新及上报审批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督办,扩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强化领导,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为确保自然资源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依法依程序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推动了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根据上级对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管理,不断完善栏目内容,使普通民众能更快捷的获取信息和反馈意见。2020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年共发布信息166条。其中公示公告事项165条,专题专栏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1 | +16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3 | 3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便民方面有了显著的提升,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管理专业人员缺乏,门户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改革推进。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人员培训及网站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