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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人民政府关于木匠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2-01-19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0     字体:[  ]

体裁分类: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巨政字〔2022〕1号     索引号:zfb/1647857391208

巨鹿县人民政府

关于木匠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

决    定

 

巨鹿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我县城中村、片区改造步伐,改善县城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质量和县城品位,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2021123117届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法对县城区黄巾大道以北鲁班路以南、西园街以东、建设街以西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木匠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黄巾大道以北、鲁班路以南、西园街以东、建设街以西木匠庄社区用地范围。

三、征收实施单位:巨鹿镇人民政府为县政府确定的该项目房屋征收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联系电话:3791234

四、房屋补偿方式及具体补偿安置标准,按已经2021123117届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木匠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执行。

征收决定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望所涉及的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并依法拆除。

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邢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工作不停止执行。

 

附件:木匠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

 

 

 

巨鹿县人民政府

2022119

 

 

 

 

 

 

 

 

 

 

 

 

 

 

 

 

 

 

 

 

 

 

 

 

附件

 

木匠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

 

巨鹿镇木匠庄社区位于县城北部,黄巾大道北侧,属典型的城中村。现该区域规划的新华街、建设街、鲁班路等路段尚未贯通,村内大多房屋破旧,年久失修,街巷窄、弯,村内脏、乱、差的问题严重。为解决上述问题,同时加快县城北部新区建设,参照《巨鹿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8〕第1号政府令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木匠庄社区城中村改造范围为黄巾大道以北、鲁班路以南,西园街以东、建设街以西围合区域,总占地约400亩,现有人口1200,房屋500座,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其中纯宅基占地约320亩,街道和胡同占地约合80亩。

项目计划异地建设回迁安置房,具体位于迎宾街以东、西园街以西、黄巾大道以北,需占地约合120目前该处土地已收储。项目采取边建边拆,建拆同步实施。为尽快打通新华街和鲁班路断头路,计划2022120日前率先实施新华街53座房屋和鲁班路10座房屋的道路清障工作(具体拆除房屋数依规划部门实地放线控制的范围为准)。其余房屋待回迁安置房动工后再启动拆迁。

二、改造原则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2.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3.公开、公平、公正。

三、项目可行性

1.群众基础:社区两委班子工作能力强,干群关系密切,党员和村民代表能够团结协作,发挥模范作用。群众积极性高,改造要求迫切。

2.民主程序:通过入户走访调查,改造范围内95%居民迫切希望改造,并在入户登记表中签字。

3.开发价值:该项目的实施,可以解决新华街、鲁班路、建设街、西园街4条主干街道木匠庄段的占地征用补偿工作,加快北部新区的建设,特别是对新华街和鲁班路涉及拆迁的道路,实施城中村改造更是必要的途径。

四、改造方式

1.征收补偿方式。居民住宅征收补偿主要采取回迁安置方式进行,土地部分按照不超过1:0.8的比例置换安置房面积;房产及地上附着物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按货币方式进行补偿。木匠庄社区现有街道和胡同,按照不超过1:0.35的比例置换公建、商业等,归木匠庄社区集体所有。安置房的具体分配方案由木匠庄拆迁议事小组充分讨论后确定。

项目回迁安置需占地约合120,按照土地区片价8.15/亩和地上附着物0.5/亩计算,目前该处土地已征收,土地补偿费共计1038万元,已补偿到位。

2.房屋搬迁及安置补助费用。房屋搬迁费按照4000/户标准计算,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元标准进行补偿,安置补助费自拆迁户房屋拆除之日起计算,发放至安置房交付于拆迁户之日截止。

3.项目涉及的集体建设用地待拆迁补偿后,由县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中心,择机依法公开出让。涉及的用于安置的土地,由县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于居民安置建设。

4.运作方式。巨鹿镇政府牵头负责事项包括:一是确定征收范围;二是与征收办共同负责征收协议签订工作;三是和木匠庄社区组织房屋评估公司的确定,并组织房屋评估;四是向县政府申请拨付发放拆迁安置、房屋评估、搬家费和临时过渡费等补偿款;五是兑付房屋货币补偿后,负责通过公开招标或邀标的方式确定房屋拆迁公司,并组织实施清障拆迁;六是负责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回迁安置房建设公司,并组织实施建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事项包括:一是项目涉及的土地收储及出让工作;二是调整和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三是拆迁建设专项债券资金申报工作;四是与巨鹿镇政府共同负责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拆迁征收成本进行审计。

县审批局负责项目立项批复工作。

五、拆迁征收费用68510万元

1.居民住宅补偿(约60200万元)。居民住宅占地约320亩(纯宅基地),共涉及房屋500座,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安置房暂按小高层3000/平方米计算(建筑成本)。

土地置换估价:320亩×666.67平方米×0.8×3000/平方米=51200万元;

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综合估价:90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9000万元。

2.社区街道和胡同用地补偿(约5600万元)。社区集体建设用地约80亩,安置成本暂按3000/平方米计算。

土地置换估价:80亩×666.67平方米×0.35×3000/平方米=5600万元。

3.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用(约1672万元)。搬迁费4000/×500=200万元临时安置费90000平方米×3×36=972万元;拆除机械费用工费500万元。

4.项目回迁区占地补偿费用(1038万元)。项目回迁安置需占地约合120,按照土地区片价8.15/亩和地上附着物0.5/亩计算。

土地征收费用:8.15万元/亩×120=978万元;

地上附着物费用:0.5万元/亩×120=60万元。

5.土地收储成本核算。木匠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约400拆迁及安置回迁占地预计投入费用68510万元,折合土地收储成本约为每亩171.27万元。项目实际投入费用测算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